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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会详情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优化和充实我县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决定赴高校公开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人才引进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适用”的原则,实行岗位公开、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引进机制,按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测评、签订协议、体检、考察、公示、聘用备案等程序进行。
二、引进岗位及人数
本次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24名,具体引进岗位详见《平塘县2025年“天眼聚才?赴校揽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岗位信息表》(附件1)。
三、引进对象和报考条件
(一)引进对象
符合引进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的应、往届毕业生。
(二)引进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遵纪守法,热爱祖国,品行端正,具有爱岗敬业的奉献精神。
2.具有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专业、学位和资格条件。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为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须在报名时已取得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并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专业参考目录见“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首页-政务公开-重点领域信息-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栏目中“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业设置参考目录”(https://rst.guizhou.gov.cn/zwgk/zdlyxx/sydwgkzp/202412/t20241224_86395724.html)。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7年5月19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取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与报考岗位所需专业技术职称相符)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4年5月1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信息表另有要求的,按岗位信息表执行。
4.引进岗位要求持有相关资格证的,非2025届毕业生须在报名前(2025年5月19日前)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2025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报名时签订承诺书)。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6.具备引进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
1.截止2025年5月19日,平塘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含试用期人员,不含工勤人员)。
2.委托培养或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2025届毕业生。
3.截止2025年5月19日,“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或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服务期未满的人员。
4.截止2025年5月19日,在读的非2025届毕业生或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6.曾被开除公职或在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事业单位被辞退(解聘)未满5年的人员。
7.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考试纪律仍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8.聘用后的岗位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9.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2022年以来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10.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人员。
11.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12.不符合引进岗位要求的有关条件的人员。
13.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在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或经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不宜聘用的人员。
四、引才程序
(一)发布公告
本次人才引进公告通过平塘县人民政府网(网址:www.gzpt.gov.cn)向社会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人才引进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相关事宜如下: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5年5月19日9:00至5月23日17:00。
(2)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报名所需材料(详见“3.报名所需材料”)扫描件(清晰可识别)压缩打包后统一命名为“岗位代码+姓名+联系电话”,发送至引才单位联系人邮箱(见附件1)进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网上投递报名资料后,报考人员自行与引才单位联系人(见附件1)确认发送的报名信息是否成功和完整,如因报考人员不主动联系或联系未成功造成网上资格初审不合格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纸质材料至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登记的人员视为报名失败。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
①卫生系统(疾控中心、中医院)岗位:贵州医科大学北校区就业市场部(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北京路9号);
②其他岗位:贵州大学东校区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楼(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2708号)。
(3)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方式: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报名所需纸质材料至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地点进行现场报名、资格审查和登记。
①资格审查由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办公室牵头,各引进单位安排专人根据人才引进公告和岗位要求,及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整个人才引进过程报考人员须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②资格审查贯穿人才引进工作的全过程,在人才引进过程任一环节发现报考人员资格条件不符合人才引进公告要求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1)《平塘县2025年“天眼聚才?赴校揽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原件1份;
(2)《平塘县2025年“天眼聚才?赴校揽才”公开引进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电子版1份;
(3)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本科或研究生学历学位为国外或港澳台学历学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持《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岗位所需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本人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5届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1份;
(8)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及国企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在职在编人员需有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签字)原件1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人员提供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期满及同意重新择业的证明材料原件1份。
(9)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及引进单位要求提供的其他有关报考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4.报名要求。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引进人才公告,如实、完整填写《报名信息表》。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测评、签订协议、体检、考察政审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时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测评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测评、聘用资格。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卫生系统岗位:刘万美,13765789555;
教育系统岗位:石利,18083133426;
其他岗位:李才福,15208541139。
(三)测评
1.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结束后,进入测评人数与引进岗位计划数不足3:1的,由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确定是否减少或取消该岗位引进计划。岗位引进计划减少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所报岗位不再进行调整;岗位引进计划取消的,报考该岗位的人员经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可以进行调整改报。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测评环节,测评采取面谈或专业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测评总分100分,测评设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测评成绩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同一个引进岗位报名人数较多时,由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是否进行多轮次测评。
3.参加测评人员须于测评当日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含临时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规定时间进入指定测评候考室。未带证件、证件过期或与本人不符的,不能进入候考室参加测评。未在规定时间进入指定测评候考室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测评资格。
4.测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考生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并注意查看工作人员相关通知。
(四)签订协议
测评结束后,在达到测评最低合格分数线人员中,根据岗位引进计划数按测评成绩从高到低等额确定拟引进人员,由引进单位与拟引进人员面谈交流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
(五)体检
签订协议人员为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体检在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办公室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的5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同意后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医院在体检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因职业特殊需要在体检时作乙肝项目检测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复审考生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考察工作由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统一部署,具体由引进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工作接受纪委监委的监督。考察标准、程序和方法参照贵州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贵州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的通知》(黔人社厅通〔2014〕520号)、黔南州人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考察工作的通知》(黔南人社通〔2018〕221号)和平塘县有关规定执行。
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考生,必须在考察期间提交档案进行审核(档案从接到考察通知之日起,最迟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提交),逾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考察不合格,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报经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审定,取消该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1.2025届毕业生截止到2025年8月31日未能提交引进岗位所需学历、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相关职业资格证书的(如遇特殊原因导致大部分人员不能按时拿到相应证件的,由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确定是否延长时间)。
2.符合本公告“(三)以下人员不得参加人才引进”所列任何一项的人员。
3.经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确定不能聘用的其他情况。
在签订协议、体检、考察环节出现空缺岗位的,由引进单位主管部门根据测评成绩高低顺序提出递补意见,报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决定是否递补,每个岗位最多进行2次递补。
(七)公示和聘用备案
1.公示
经过测评、体检等程序,且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本环节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2.聘用备案
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公开招聘备案工作的通知》(黔人社通〔2020〕212号)有关规定,对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备案手续。拟聘用人员与原工作单位有聘用(劳动)合同关系的,在新单位正式聘用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劳动)合同关系。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试用期未满自动离岗、发现聘前隐瞒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聘用人员实行5年服务期(含试用期),违者须按照聘用合同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被聘用人员应按时到聘用单位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在规定时间内未到聘用单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人员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新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初聘培训。工资待遇及相关保险事项按国家有关政策执行。
五、纪律监督
本次人才引进工作全程接受纪委监委和社会各界监督。工作人员和考生要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如有违反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六、本次人才引进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或机构举办培训班。
七、在人才引进各环节中,国家机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八、在人才引进过程中,请考生密切关注在平塘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gzpt.gov.cn/)公布的相关引进信息。因考生未阅读或误读相关引进信息而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对发生因考生联系电话变更、关机、停机、呼叫转移或不接电话等造成引进单位联系不上考生的情形,引起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外校考生到对应高校参加报名的,请自觉遵守高校有关规定,注意保护好自身安全。
十、本人才引进工作公告解释权属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
十一、引进工作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研究确定。
咨询电话:0854-7228186(平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平塘县人才引进工作专班
2025年5月15日
时间:2025-05-27 09:00 至 2025-05-27 09:00
场馆:
地点:地贵州大学东校区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楼(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2708号)贵州大学东校区毕业生就业大市场三楼(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花溪大道南段2708号)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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