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市人才发展集团受芜湖市人民驻联络处委托,面向社会招聘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坚持考试考察、择优聘用。
(三)坚持统一组织、分工负责。
二、组织方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资格初审、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与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依次进行。招聘各环节刊登网站: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
三、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详见附件:岗位表。
四、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中国大陆、香港及澳门等的人士。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籍法》在出生国籍上采用血统主义和出生地主义相结合的原则。不承认中国公民具有双重国籍。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规定,凡定居外国的中国公民,自愿加入或取得外国国籍的,即自动丧失中国国籍。(香港和澳门两个特别行政区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国籍法在两地实施的解释,处理当地居民的国籍问题。)但是仍然可以出生时拥有中国和外国的双重国籍的。),退役军人,持有《退出现役证》;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宪法和法律是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我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何公民都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义务,维护法律尊严。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原则之一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在法律的同一尺度下,不同民族、种族、性别、职业、社会出身、教育程度、宗教信仰和财产收入的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而且,国家制定的法律体现了各民族的意志,集中代表了各民族的共同利益,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性,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因此,在法治社会,任何公民都必须遵法守法,如果没有法律的强制力和约束力,大家随心所欲,各行其是,社会稳定就无从谈起,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更无从谈起。);
3.具有良好的品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二章第十一条第四款规定,公务员应具有良好的品行。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是党着眼新形势、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政治品格、思想境界、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提出的新要求,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良好的品行和形象也日益成为对公务员精神风貌的一项要求。);
4.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具体要求,请查看下文。);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岗位计划表中年龄35周岁以下是指1988年6月7日(含)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招聘:
1.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2.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是指办学水平至少要达到培养统招专科生的要求的学校,有招收全日制专科生的资格。全日制专科、全日制本科即通常说的统招专科和统招本科。一般指通过普通,统招专升本,全日制研究生入学考试进入就读的学校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有以下两个文件:各省教育厅派发的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就业协议书》(也称为三方协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派发的《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硕士,博士研究生为《全国毕业生研究生报到证》。)非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具有现役军籍,正在服现役的军人。现役是兵役的一种。在我国,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部队和中国人民武装部队服现役、具有现役军籍,尚未退伍、转业、复员的军人。);
4.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是指依照我国的刑事法律,行为人的行为构成犯罪,并经人民判处刑罚。经人民法院判处刑罚,包括被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刑法规定的各种主刑和附加刑。)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开除公职指国家机关或公共企业、单位中的正式职务担任公职被开除。开除公职不包括除名。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6.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尚在最低服务年限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7.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或聘用为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8.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所列情形的岗位。
五、招聘程序及办法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考生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报名(网址: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公告页面右上角去报名。请使用电脑端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手机端仅可查看信息)。考生所填信息必须真实无误,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并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证报名和参加考试。凡因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严肃处理。
2.统一报名时间(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报名,逾期不再受理):2024年6月6日至6月17日17:00.逾期不再补报。
3.网上报名资格初审:招聘单位于2024年6月6日至2024年6月19日12:00期间对报考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确认报考者是否具有报考资格,报考者可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名时间截止前未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可以修改重新提交;报名时间截止后未审查的,不得修改报考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审查未通过的,只可修改或补充相关报名信息及材料后重新按原岗位提交1次,限在2024年6月18日17:00前完成重新提交,逾期将不再受理。
材料均要求上传原件。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招聘资格。
4.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费用缴纳。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17:00前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按规定缴纳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考试费用(45元)(按缴纳笔试费程序缴纳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费用),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5.为确保新进人员质量,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数的比例不低于3:1.因报考人数较少难以达到开考比例,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降低开考比例,仍不足规定开考比例的,取消岗位招聘计划数。
6.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下载。考生完成网上驾驶专业技能测试费用缴纳后,请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下载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的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按下载笔试准考证流程下载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
(二)考试
1.驾驶专业技能测试
(1)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将在考生自行下载的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准考证中详细说明,因不可抗力因素可能会有更改,请考生随时关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通知。
(2)驾驶专业技能测试形式
①驾驶专业技能测试为车辆驾驶实操(驾驶证考试中科目二和科目三项目),主要考察考生的场地驾驶技能、道路驾驶技能及文明驾驶相关知识,每位考生实操次数不超过2次。
②设定最低控制分数线60分,考生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低于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4)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到考点参加驾驶专业技能测试。
(5)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公布。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考试结束后3日内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公示版块公布(https://www.ahwhrcw.cn/zpkl/zkzx),请考生随时关注。(请勿在我的招考页面进行查询)
2.资格复审
请关注芜湖人才网公告公示,资格复审时间及事宜将以公告形式发布。考生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面试入围人员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入围人选。入围面试人员参加资格复审,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依据招聘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进行。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由此出现人选缺额的,在同岗位驾驶专业技能测试人员中依成绩高低顺序,在规定时间内依次等额递补。
3.面试
(1)资格审查通过的报考人员需登录芜湖人才网--招聘考录系统进行面试确认并按规定缴纳专业测试费用(80元)。面试时间、地点等相关事宜另行在芜湖人才网招考中心公告,请及时关注。
(2)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根据特定职位的胜任特征要求,遵循固定的程序,采用专门的题库、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通过考官小组与应考者面对面的言语交流等方式,评价应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才测评方法。结构化面试是指面试的内容、形式、程序、评分标准及结果的合成与分析等构成要素,按统一制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的面试。)方式,主要内容考察考生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等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评定并向考生公布,面试设置最低控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3)面试入围人数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实际参加面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面试成绩须达到当日参加同一考官组所有考生的平均分数,方可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如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则提前设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65分。对面试成绩未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程序。
4.汇总成绩
按照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面试成绩5:5的比例合成计算汇总成绩。上述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依据汇总成绩,按照职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体检人选。同等条件下,以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和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皖人社发〔2017〕1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并加盖医院体检专用公章。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要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并提供客观、详实的组织考察材料。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环节不予合格。
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报市相关部门备案,在芜湖人才网(https://www.ahwhrcw.cn)进行公示,按规定公示5天。公示期间,对拟聘人员有异议的,可以向纪检部门反映。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报批或备案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确定为聘用的人员由芜湖市劳动保障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工作,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工资待遇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享受编外聘用人员工资待遇。
七、纪律要求
要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招聘过程中违反公开招聘规定的行为要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
八、注意事项
1.本次招聘统一组织的驾驶专业技能测试、面试,不指定任何教材、复习资料,也不举办、不委托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和培训活动。
2.考生报名时所留电话应保持畅通,因电话不畅以致招聘单位无法通知相关事宜的,责任由应聘者自负。
3.本单位对所有考生提交的信息材料负保密责任,已提交的相关应聘材料概不退还。
咨询电话:0553-3991379、010-68259493
监督举报电话(考生可以拨打本电话,对考前,考中,考后等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官方将依据考生提供的证据进行处理):0553-3112391
若有招考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0553-3991818
芜湖市人才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6日
附件1:
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序号 | 招聘单位 | 单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岗位代码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其他 | 备注 | 咨询电话 |
1 | 芜湖市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 | 公益一类 | 1人 | 240606001 | 不限 | 高中及以上 | 35周岁及以下 | 限退役军人,持有机动车驾驶证C1及以上驾驶证且驾龄5年以上 | 该岗位长期在北京工作 | 010-68259493 |